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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李长友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张伯旭同志 协助区长负责两区融合、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邵 恒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外事、财政、金融、税务、产业发展方面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北京新机场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金融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外事办公室、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协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驻区金融机构。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联系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局。
  戴明超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旅游、园林绿化和动物卫生监督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四有办、区旅游发展委、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经管站、区农机服务中心、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南海子郊野公园管理处。
  协调区气象局。
  联系中央和市属农业科研院校。
  王荣彬同志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委员会、区文化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民委(宗教局)、区档案局、区广播电视中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区药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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