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兴政办发〔201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李长友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张伯旭同志 协助区长负责两区融合、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邵 恒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外事、财政、金融、税务、产业发展方面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北京新机场建设相关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金融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外事办公室、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协调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驻区金融机构。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联系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局。
戴明超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旅游、园林绿化和动物卫生监督方面工作。
分管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区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区四有办、区旅游发展委、区农业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局(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经管站、区农机服务中心、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南海子郊野公园管理处。
协调区气象局。
联系中央和市属农业科研院校。
王荣彬同志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民族宗教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育委员会、区文化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民委(宗教局)、区档案局、区广播电视中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区药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