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值班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实行24小时昼夜双人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亲自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信息的报送和值班检查工作。要合理配备值班力量,确保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的通讯畅通。
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节日期间如确有需要出差、出访或去外地探亲、休假,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三、各单位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组织力量对重点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制订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四、节日期间如有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于9月28日前报送新区总值班室。同时,加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和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规定,严肃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纪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程序。无论哪一级、哪个环节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发生或获悉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向新区总值班室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和善后处理情况再续报。书面报告的内容要核实清楚,描述要准确;在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连续跟踪,随时续报处理情况。对市、新区领导有批示或指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向新区总值班室及有关职能部门上报处置情况。
七、各单位在节日前要对下属单位的值班情况予以检查、指导。
八、各单位于9月28日(星期二)12时前将节日期间值班表报新区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