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实施意见
(徐教机党〔2012〕1号)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健全完善为民服务新机制,打造百姓办事“零障碍”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服务优先、百姓至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高效、法治、公开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责任,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通过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导引服务、全程协办,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为加快推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
我局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窗口处室。
三、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
全程协办制指机关各处室,通过设立协办员岗位,由专人为前来办事的基层、群众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全部办事流程在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
(一)协办员和值班领导
协办员由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相关处室中正式在编中层干部值班担任,根据我局机关行政、服务事项多少及办理频率,确定我局协办员、值班领导25名,实行坐班服务。值班领导值班服务每月为一个周期,协办员值班服务每两周为一个周期,值班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坐班服务,值班地点在各自办公室,值班电话为各自办公室电话和本人手机。协办员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确实因公外出者必须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安排好值班人员,切实执行同岗AB角制度。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分别为协办事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协办员、值班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办公地点、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通过我局教育网定期更新、公示,并报市委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备案。
(二)协办工作程序
1.登记受理
对所有前来要求协办的服务对象,由协办员负责接待,并根据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的内容,结合机关处室工作职能范围,对协办事项按受理件、联办件、移办件三类进行分类登记。申请事项办理属于本局业务范围的,作为受理件;申请事项办理流程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且本局为其中之一的,作为联办件;申请事项办理不属于本局业务范围的,作为移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