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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职业学校省合格专业申报和检查视导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职业学校省合格专业申报和检查视导的通知
(徐教职〔201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徐州市“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计划》的总体安排,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省合格专业申报和检查视导工作。具体事项如下:现在举办并有一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达到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的,由学校填写、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向市教育局报送合格专业自评表(见附表2、附表3)。市教育局对学校所报专业进行审核,对达到合格标准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认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达到合格标准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推荐省教育厅认定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专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按照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不予安排招生计划。
  请各校对照省相关标准,于5月20日前将自评表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电子稿发至zjc@xze.Cn。5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检查视导。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的通知》(略)
  2.《五年高职合格专业自评表》
  3.《中职合格专业自评表》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2:
  五年制高职合格专业自评表

  主管单位(盖章)       学校(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高级职称比例

专业名称

开办

年份

2011年招生人数

现有在校生数

2012年毕业人数

毕业生就业率

师生比

专任专业教师结构

专业负责人

本专业等第

 

本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协议满2年校外实习

施基地数

自评结论

 

双师比例

姓名

职称

双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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