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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南宁市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南宁市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12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2年暑假放假时间为2012年7月2日至8月26日。8月27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2012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秋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期末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宁市中小学校2011-2012学年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完成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总结等有关常规工作,并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做好放假前学生思想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假期前要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法制等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自觉抵制不良和腐朽思想,不进入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
  二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假期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野外活动安全、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诈骗)等教育工作,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三要特别加强学生防溺水和防中暑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学校,由于山塘水库众多,尤其要加强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学生在水中遇到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掌握恰当的救生方法,坚决让学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还要对学生开展防中暑教育,提醒学生不要在高温时在室外长时间活动,以免中暑。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向家长发放书面的放假通知,告知家长学校放假的起止时间,要召开一次家长会议,要求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并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
  (二)做好学生暑期课外活动指导工作。各学校应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让学生在假期得到休息,并有机会去体验社会、体验生活、体验亲情,鼓励家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和学生一起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各学校可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以“感恩教育”为主题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书面作业的布置按原要求执行。各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推荐一批好书,号召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同时,各学校要加强和社区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学生们的假期生活。
  (三)做好校园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检查危房情况。重点检查: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二是检查校舍预防火灾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应急照明、标识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设置防护栏、防护墙及警示标志;沙、石、砖、钢筋的堆放是否安全,是否有因堆放过高造成不安全及阻碍学生通行的情况。四是检查防洪、防涝及人员值班、物资储备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汛期地处低洼可能遭受洪涝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度汛和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演练等落实情况。五是检查危险地段管控工作。重点检查:周边有河流、水库等容易发生溺水地段的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情况,学生上学、放学道路和水域以及靠近危险水域的学校巡查落实情况。六是检查交通、车辆情况。重点检查:校车、租用车辆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务必确保校车安全。七是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防雷防电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八是检查校园以及校园周边的治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保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学校内部和学校周边治安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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