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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1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河源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省府办公厅《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12〕1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我市中等偏低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为目的,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突出抓好一批重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下达我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我市本年度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4348套(详见附件),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032套(含廉租住房补贴128户),城市棚户区改造61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02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任务1284套。
  三、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河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项目建设工作。
  组   长:彭建文(市长)
  副 组 长:李扬达(副市长)
  成   员:肖朋添(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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