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
(皖价费〔2012〕124号)
各市县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为促进资源节约, 推动中小学教材循环使用工作,保证循环教材出版印刷质量, 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658 号)规定,现就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循环使用教材特殊性以及印制、装订要求相对较高, 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可使用105克纸张。
二、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附件相应基准价格上浮20%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1000毫米×140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正文印张、封面和插页价格,在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基准价格基础上分别加价15%、20%和40%。
三、我省循环使用教材具体包括:小学《科学》、《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有关出版单位应在教材封底明确标示“循环使用教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使用”,农村中小学其他学科教材和城市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其技术标准和价格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基准价格表
省 物 价 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 教 育 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
安徽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基准价格表
1、890毫米×1240毫米纸张规格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表
单位:元/印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