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及填写说明(略)
3、关于确认从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审计机构的通知(略)
社团处联系人: 白青松
联系电话:82106029
E-mail:mgjstc@163.com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1305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评定标准
年检优秀标准:
一、遵纪守法情况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依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机构建设情况
3、按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
4、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符合规定;
5、按规定进行换届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6、会员数量符合《条例》的规定并逐年发展新会员,有会员档案;
7、有30平米以上的独立办公场所和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8、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9、按规定设置分支(代表)机构。
三、财务情况
10、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11、收支和使用票据符合规定;
12、年收入活动资金在10 万元以上,;
四、开展活动情况
13、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14、全年开展的活动(含培训)不得少于5次,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15、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6、按要求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含培训);
17、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
18、有协会内部刊物。
年检合格的标准: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
三、有专职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