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在“防”字上做文章,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实值班人员、保安员、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把防火、防盗、防泄密、防安全事故作为安全管理重点。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重点要害部位如办公楼、办税服务厅、财务室、票证室及办公庭院等视频监控安装等技防设施覆盖面达100%,不断提高综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七)开展经常性安全工作大检查,积极参加综治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发票、税收凭据存储仓库、财务、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车辆和档案室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重大事故发生。在各类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之前及期间,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互联网和局域网实行物理隔离,确保广西地税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和南宁市地税电子政务系统等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及时堵塞车辆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对车辆超速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等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对辖区社区治安乱点、难点地区和难点、热点治安问题,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社区(街道办)及派出所有针对性的深入持久的开展专项整治,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继续推进“扫黄打非”斗争,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南宁市市综治委和社区(街道办)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严密防范、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参与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
(八)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工作机制。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等重大灾情,重大暴力抗税案件,重大盗窃案件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税收安全,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干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要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办和市地税局综治领导小组。
(九)做好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如: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及宣传板报等,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宣传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息报道工作。提高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和和谐平安地税创建的积极性,为全市地税系统综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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