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法治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纲要》)、《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下称《五年规划》)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下称《“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透明度,推进各级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努力建设善治河源。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具体目标如下:1.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进一步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2.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落实。3.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4.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5.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明显增强,行政监督效能明显提高。6.政府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危机能力进一步提高,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增强。7.社会公民、法人、组织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