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河景园门诊更址后保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批复
(徐人社复〔2012〕33号)
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黄河景园门诊从“夹河街百富时尚流行购物广场D01商铺”更址为“西安北路金庭嘉园1-7-8号”后保留定点资格的申请收悉。由于新址距离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较近,理应重新选址,但考虑到附近参保人员选择该门诊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经研究,同意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河景园门诊更址后保留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在新址临时过渡到2013年2月底,过渡期满应另行择址。希望继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