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鄂建办[2011]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
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姜伟新部长、郭允冲副部长将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11]12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参加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11年6月8日下午3:00开始。
三、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心,省直相关单位和武汉市相关参会人员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海怡锦江三楼华夏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在各地分设会场。县(市)相关人员在本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参会人员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占世良,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毛传强及相关处室人员,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垦局、省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房管局分管领导及住房保障处(科、中心)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房产局分管领导及住房保障科(中心)负责同志;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有关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负责通知本地区城市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保持良好会场秩序。各地参加会议的相关单位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通知。
(二)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将参加本次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名单和参会人员总数等情况,于2011年6月7日11:00时前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监管处(电话及传真:027-8736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