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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组织推荐2012“江苏十大药监之星”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江苏十大药监之星”评选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单位对候选人事迹要严格审核把关,最后确定上报市局和省局的候选人名单,须经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在一定氛围内进行公示。

  (二)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组织评选,注重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确保评选结果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的标准和质量。

  (三)注重面向基层。把推荐评选重点放到基层和执法一线,注重推荐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线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注重推荐在本职岗位上常年勤恳踏实工作、无私奉献、群众公认的同志。

  联系人:罗 渐  电 话:84639017

  邮 箱:bangong@njfda.gov.cn

  附件:2012年“江苏十大药监之星”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二寸免冠照)

年龄:  岁(   年  月出生)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职业:         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限  年

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包括培训情况)

 

 

 

 

受过何种奖励

 

 

事迹简介(请另附)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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