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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慈善协会关于落实“天朗慈善杯”少年书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慈善协会关于落实“天朗慈善杯”少年书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教语〔2012〕6号)


各市(区)教育局及慈善协会(总会),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慈善协会联合举办的陕西省首届“天朗慈善杯”少年书法大赛3月26日已经在西安正式启动,大部分市(区)教育局、慈善协会(总会)派员按时参加了启动仪式。本次大赛参与对象面广人多,时间紧迫,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迅速落实大赛《实施方案》,确保大赛按预定方案有序、顺利地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慈善协会(总会)应认真学习和领会《实施方案》精神,尤其要从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传承中华文明的高度,把本次大赛作为推进义务阶段书法教育和在全社会普及书法知识及技艺的重要机遇。各市(区)教育局要迅速确定大赛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主动联系本地慈善协会(总会),共同组成大赛领导小组,制定大赛报名、辅导、初选办法和对各县区、学校的要求,动员中小学生踊跃报名参赛,争取使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都能参加这次大赛。
  二、密切协作,明确责任。《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一定要以教育部门为主,以学校为阵地、以学生为主体,搞好《方案》的宣传、参赛学生的报名、作品征集、上报以及参加决赛、出席颁奖人员的组织工作。慈善协会(总会)要根据大赛各阶段特点,积极主动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三、大赛启动仪式以后,组委会陆续接到各地学生、家长和各类书法学校及教师的电话和网上问讯报名办法和报名地点,参赛愿望强烈。各市(区)教育局、慈善协会(总会)一定要密切关注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从大赛一开始就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的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大赛的声誉和权威性。
  四、本次大赛是一次慈善性质的书法普及活动,要正确处理好教学和参赛的关系,勤俭办赛,做好大赛各阶段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决赛和颁奖时路途较远、天气较热,需要教育部门和慈善协会(总会)认真关注孩子的情绪和安全,保证大赛顺利进行。
  各市(区)接本通知后,要迅速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向社会公布本市及各县(区)的报名方法、地点及具体负责人,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落实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和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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