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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1.策划编辑的出版物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学术价值、使用价值、艺术价值或文化传承、传播价值。博学多才、业务功底深厚,在编辑理念、编辑方法上创新能力强,并对编辑活动产生显著影响。
  2.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新闻事件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及时准确地辨别和反映时代发展的方向、要求,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氛围,采写(拍摄)和编发的作品深受群众喜爱,在国际国内产生广泛影响,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塑造国家良好国际形象,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较高的新媒体技术水平及印刷、复制、生产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科技攻关、应用、组织管理能力,带领团队在开发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等方面卓有成效,在技术、工艺创新以及提高出版物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出版物营销、版权贸易与服务、出版物制作及装帧美术设计等领域有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成绩显著,并对所在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5.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善于管理创新,在推进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带领的单位(部门)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打造品牌、资本运作、兼并重组、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方面成绩显著。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和激励人才,单位内部管理高效规范。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和谐单位,取得显著成绩。
  6.在新闻出版行业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完成了有重大学术价值及实践价值的科研课题,发表、出版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力和学术地位。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新闻出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材开发、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做出重要贡献。
  凡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行为,参与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伪书制作、侵权盗版等非法新闻出版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推荐名额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负责本地区新闻出版单位的人选推荐工作,有合适人选可推荐1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可推荐1-2名,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可推荐2-3名;其他省属新闻出版单位由可视情推荐1名。
  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直接推荐的人员,不占推荐名额。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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