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版专业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已取得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三)已取得与本出版单位出版范围相一致的非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六、凡申请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注册手续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登记注册申报要求,如实详细填写申请表格(含网上申请表格相关内容)。各出版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设管理员的出版单位应认真及时做好网上初审相关工作。网上申请因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继续教育情况等填写不全、不实或与书面申报材料不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全、更正;出版单位因审核把关不严影响注册登记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暂缓该单位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江苏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周剑武;联系电话025-57717631。
附件1.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登记地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登记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籍贯
|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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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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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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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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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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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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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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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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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级别
| | 职业资格
取得时间
| |
职业资证书管理号
| | 职业资格证书
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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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在何出版单位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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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20 年度 学时,施教单位: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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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年
来
考
核
意
见
|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20 年度考核等次: (填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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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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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
级
登
记
部
门
审
批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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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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