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肃政办发〔2012〕69号)


  为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2﹞141号)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6月15日-21日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不行,3公里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务出行尽量拼车出行,减少不必要的耗电,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2.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各部门要对职工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3、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宣传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4、发动宣传节能减排行动。县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抽调一名专干,6月19日上午11:30在盘旋路举办节能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届时向各单位、社会各界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资料、节能宣传画,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同时上述部门负责在盘旋路悬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条幅(标语内容附后)。县广电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报道工作,并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标语。

  四、有关要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