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中国中小企业网(www.sme.gov.cn)下载《
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在确保项目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报送申报专项资金的请示(带正式文号,并写明已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国家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表和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写)同时登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通过网上填报。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www.sme.gov.cn),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申报材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项目申报资料要求)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各项申报材料于8月24日前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在评审基础上进行公示后,确定支持的优秀项目并报工信部、财政部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对本次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小处 魏颍 靳芳芳 57587758、57587757
规划处 王君 刘维亮 57587526、57587527
附件:1、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2、项目申报资料的要求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单 位 | 科 室 | 联系方式 |
1 | 东城区产促局 | 中小企业发展科 | 65258800-8685、8627 |
2 | 西城区发改委 | 企业发展科 | 83975333 |
3 | 朝阳区发改委 | 经济运行科 | 65090538 |
4 | 海淀区经信办 | | 88498391 |
5 | 丰台区经信委 | | 83656343 |
6 | 石景山区经信委 | 中小企业科 | 88699267、88699199 |
7 | 门头沟区经信委 | 产业规划科 | 69842584 |
8 | 房山区经信委 | 企业指导科 | 81312746 |
9 | 通州区经信委 | 都市产业科 | 69551068 |
10 | 顺义区经信委 |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69446844 |
11 | 大兴区经信委 | 产业发展科 | 69243524 |
12 | 昌平区经信委 | 中小企业科 | 69709472、69746159 |
13 | 平谷区经信委 | 企业科 | 69983213 |
14 | 怀柔区经信委 | 企业服务中心 | 69624008 |
15 | 密云县经信委 |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89080823 |
16 | 延庆县经信委 | 中小企业科 | 69102593 |
17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展和改革局 | 67880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