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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回头看”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注:本评分表用于检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工作情况。总分为100分,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合格。
  得分:    检查人员:

  附件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检查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考核指标

标准和要求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一、“回头看”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对照检查标准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15

未开展自查工作扣15分,未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扣10分。

 

二、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全部配备使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的药品。按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销售。

16

使用目录外或非中标药品的扣16分。加成销售的扣16分。

 

三、通过网上平台采购基本药物。

在省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采购。

16

网下采购基本药物的扣16分。二次议价的扣16分。

 

四、按确定的采购计划每月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并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每月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并上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15

未编制月采购计划的扣15分。月采购计划编制不合理的扣10分。

 

五、部分机构采购少数特殊用药,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

使用的少数特殊用药在省药品(耗材)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行采购,零差率销售。

21

 

未在网上采购少数特殊用药的扣21分。未零差率销售少数特殊用药的扣21分。

 

六、每月网上采购订单不超过4次。

除临床急需、急救药品等,采购频率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次。

2

超过1次扣0.5分。

 

七、采购周转金足额缴入当地基本药物结算专户。

首次申报采购计划前,应将采购周转金足额缴入当地基本药物结算专户。

5

未足额缴周转金的扣5分。

 

八、及时确认网上信息。

在药品验收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签收单的信息填写、确认,连同用款计划申请通过采购平台发送给县(市、区)采购监管服务机构。

5

每批次药品确认超过1个工作日扣1分。

未报送用款计划的扣2分。

 

九、及时将基本药物货款缴入结算账户。

及时将药品采购资金上缴所属基本药物结算专户,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期向供货企业支付货款。

5

未及时将药品采购资金上缴所属基本药物结算专用账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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