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荐201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闽质监标〔2012〕322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12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标委办服务函〔2012〕9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认真研究,组织做好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推荐和确定应以国家标准委的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基础,结合我省“突出特点、体现特色、解决急需、树立典型”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方针,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填报表单,可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网站,在“最新通知”文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