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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乳委办[2011]14号)


各镇党委,县直及上级直管各单位党委(党组):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业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1年8月10日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在监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监督员的产生
  (一)社会监督员队伍的组成
  社会监督员队伍由“两代表一委员”、各阶层党员群众、基层站所工作者和专门监督机构工作者等四类人员组成。
  “两代表一委员”是指乳源籍的省、市、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包括城镇代表和农村代表,主要是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市民、农民、工人、个体户、企业负责人、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基层群众。基层站所工作者主要是各镇基层站所和县直及上级直管各单位下属单位的人员。专门监督机构代表主要是县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及组织、信访、审计、法院、检察等部门人员。
  (二)基层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产生
  基层社会监督员包括乡镇和县直及上级直管各单位的社会监督员。各镇、县直及上级直管各单位根据实际,组建20人左右的社会监督员队伍。
  1、镇社会监督员队伍的产生:
  “两代表一委员”类:由各镇从在本镇的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镇党代表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以自主报名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党员群众代表类:由各镇从本镇干部职工、村(居)两委干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居民、村民、工人、个体户、企业负责人、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阶层群众中采取自主报名和层层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即先由各村小组从自愿报名人员及本村小组全体村民,村企业负责人、工人、个体户、退休老干部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村小组社会监督员。各村(居)委会从各村小组的社会监督员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村(居)委会社会监督员。各镇从所管辖内村(居)委会的社会监督员中随机抽取若干人组成本镇社会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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