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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各区县(各功能区)提出专项资金申请的正式文件;

  2.《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程序

  1.各区县(各功能区)软件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企业申报,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于2012年7月1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文件中须有配套资金的承诺说明),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图像清晰,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见附件3),电子文件有关资料可通过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jeic.gov.cn)下载。同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高质量。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工作视野,力求把本地区具有特点、符合实际的重点项目组织申报上来,原则上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其它区县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对本次工作相关事项有最终解释权。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好保存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83608050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联系电话:23305392

  附件:1.天津市软件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 X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附件1.
  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 目 申 请 表
  (二〇一三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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