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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应急办要把“应急演练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应急管理考核重要内容,科学制定演练活动规则和效果评估标准,客观分析评估应急演练成效。同时,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应急演练活动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应急演练季”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应急演练活动顺利进行,并将检查督导情况报市政府。

  (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提高演练活动的趣味性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演练和观摩学习,力争实现全员参与、全员提高,达到宣传应急知识,提升公众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的目的。同时,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和报道应急演练活动,扩大宣传效应,营造全社会关注、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活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保障,确保安全。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应急演练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演练的人员、经费、物资与器材、场地、通信保障等,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为“应急演练季”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和细化演练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参演队伍的安全教育,对演练过程中易发安全事故,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附件:2012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
  2012年广州市“应急演练季”活动总体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检验和客观评估实战条件下应急队伍、应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活动形式

  以竞赛形式开展“双盲”应急演练。

  三、竞赛单位

  各区(县级市)政府。

  四、活动时间

  2012年第三季度(7月-9月)。

  五、领导机构

  成立2012年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晓丹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赵 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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