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总结评估。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分析评估制度,准确评价演练成效,切实提高应急演练的实效性。“应急演练季”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演练活动全过程进行总结分析评估,不仅要注重总结成功经验,更要总结教训与不足,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破解难点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联动机制等,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将演练计划、方案,音像资料、情况总结等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应急办。9月下旬,市应急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区(县级市)“应急演练季”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三、要注重实战,认真组织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
根据市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2〕17号)和市领导要求,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在区(县级市)、市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的同时,重点以竞赛形式,在区(县级市)组织开展“双盲”应急演练,检验和评估实战条件下应急队伍、应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各区(县级市)“双盲”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考评。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2012年“应急演练季”活动,制定演练计划、方案和评分标准与细则,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和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等,随机确定演练时间和演练科目,随机选择演练地点进行。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双盲”应急演练的规则开展,绝不能因为担心发生风险而降低演练标准,或违反“双盲”应急演练规则。具体组织方案详见附件。
四、要强化措施,确保“应急演练季”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演练季”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应急演练季”活动作为日常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制定本地、本单位应急演练计划,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演练季”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确保“应急演练季”活动达到预期成效。各区(县级市)应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积极推动本地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