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通知
(穗府办〔2012〕2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应急演练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各地、各单位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优化内容,狠抓应急演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效提升了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但是,应急演练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不平衡、仿真性不足、演练效果差、评估制度不规范等。为深化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6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起,每年第三季度(7月-9月)定为全市“应急演练季”,即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在第三季度集中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性应急演练,重点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指挥人员的临机决策能力,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与协同联动能力,向社会普及应急知识等。为做好“应急演练季”活动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
应急演练是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检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始终坚持把应急演练工作作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市领导经常亲自指挥和观摩应急演练,要求把应急演练作为提升实战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演练即实战”的要求,大力组织应急演练,并逐步将应急演练常态化、制度化。“应急演练季”活动是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应急管理水平的生动展示。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季”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把“应急演练季”活动作为应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应急演练工作安全、有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