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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本溪市农产品出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支持农产品出口推进工作。对各县(区)农产品出口工作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对获得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对农产品出口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奖励、补助资金省、市不重复支持,单位为人民币。

  (二)强化企业队伍建设。在做大做强现有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基础上,引导农产品非出口企业拓展出口业务;引进、鼓励有出口贸易权的企业在本溪注册、建立生产基地;拓展外埠企业代理本溪农产品出口渠道;鼓励专门从事出口的非生产型外贸企业进驻本溪。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企业招商引资力度,特别要注重引进国内、国际大型农产品出口企业落户本溪。2012年每个县(区)均要新引进和培育1户出口额超百万美元外向型企业,逐步形成农产品出口产业集群,提升我市农产品创汇能力。

  (三)强化示范区建设。围绕“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标准化养殖基地转型升级。坚持以优势产业为基础,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农户参与”的区域化管理模式;坚持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手段,逐步形成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坚持以资源禀赋为根本,鼓励申请注册地理标识证明商标。制定《本溪市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以冰葡萄为主的葡萄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林下参为主的中药材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绒山羊为主的畜禽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池沼公鱼为主的淡水鱼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红松籽为主的干坚果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金针菇为主的食用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刺龙芽为主的山野菜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林蛙为主的驯养野生动物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以及其他独领风骚、拾遗补缺优势产业的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2012年每个县(区)要建成1个以上通过市级认定的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四)强化国际市场建设。在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香港等传统市场基础上,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大力开拓中东、东盟、俄罗斯、朝鲜等具有出口潜力市场,培育南美、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信息优势,认真研究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及时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广泛联系国家、省对口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更多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览会,帮助企业开辟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农产品出口份额。要加大对现有知名品牌的宣传和国际营销力度,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创名牌,鼓励对外注册农产品品牌,尽快形成一批叫得响、站得住的品牌集群和梯队,实现出口农产品以质取胜、以品牌取胜的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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