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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1、配备有介入放射诊疗专用的B超和数字减影X光(DSA)等设备。
  2、符合无菌手术条件。
  3、能够进行心、肺、脑复苏抢救,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配有必备的抢救药品。
  (八)其它辅助科室和设备
  1、检验科:能够满足常规的化验检查。
  2、输血科:能够备有充足的全血或成分血。
  3、肝胆外科: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带领的团队,具备开展急诊外科手术的能力。
  (九)至少有2名具有PTVE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且均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经过介入放射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与开展本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实施PTVE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之一,第一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5年以上介入放射学和3年以上肝胆系统疾病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第一术者完成PTVE或其拓展技术20例以上。
  4、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PTVE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B超医师
  具有B超专业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放射技师
  具有放射专业主管技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严格掌握PTVE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每例PTVE应当成立治疗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人数不少于1人,手术由具有本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第一术者由具备PTVE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本院在职医师担任,并制订合理的治疗和药物管理方案。
  (三)实施PTVE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PTVE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和术后效果、并发症等记录,在完成每例次PTVE术后,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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