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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95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的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省医院协会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江苏省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经皮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技术(以下简称PTVE)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该项技术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此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指的PTVE是指在X线下经皮穿刺肝门静脉,用栓塞剂栓塞胃食管曲张静脉,达到治疗和预防因肝硬化等原因导致门脉高压、胃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目的的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PTVE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三级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消化内科、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和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并设有肝胆外科、血管外科。
  (三)开展肝胆系统疾病介入放射诊疗工作5年以上,消化内科、肝胆外科、血管外科床位均达20张以上,或介入放射科床位1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消化内科或肝胆外科或介入放射科技术标准要求,肝胆系统疾病介入放射诊疗技术在省内处于先进地位。
  (四)每年可完成PTVE或经颈静脉经肝胃食管静脉曲张栓塞术(以下简称拓展技术)15例以上,近三年无与该项技术相关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五)具备PTVE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六)医院设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审查规范。
  (七)有符合要求的无菌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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