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专业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财政购买养老床位补贴制度,为城乡“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财政补贴。
建立养老机构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4.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及家庭为使用终端,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建立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社区的养老机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20等资源整合到统一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无缝对接,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到2015年底,市辖区全部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条件的县城、中心城镇可相应建立。建立全省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逐步与社区居民医疗保险、养护康复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和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建设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别采取不同的建设方式:一是整体新建;二是依托现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闲置的公共设施改造和扩建,提高现有设施利用效率;三是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综合性的社会福利中心;四是缺乏建设用地和公共设施的社区,以适当购置等方式进行建设;五是鼓励跨行业对医院、学校、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进行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养老服务床位。
(四)资金筹措。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依靠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建设。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从金融、外资、捐赠、土地、税费、价格等多渠道入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拓宽筹资渠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带动地方投资和民间投资。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每年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不低于本级留存公益金的50%。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支持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城市老年养护机构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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