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发展老龄事业的决议》等一系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法规。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养老政策法规,在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并落实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虽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老年人需求相比还不适应。一是养老床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至2010年末,全省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238个、床位19.7万张,仅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98%,其中农村敬老院床位占全部床位数的81%,城市养老机构床位偏少,多数设施简陋、设备较差。二是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水平不高。医疗、护理和专业管理人才严重不足,待遇偏低、素质不高,持证上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三是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困难。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建立起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建设用地难以解决。四是运行机制较为单一,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至2010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991万人,占总人口的14.5%。预测到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75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5.2%。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加剧,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分迫切。
--日趋增长的养老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养老服务体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老年人口的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的相应提高,养老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城乡、区域之间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养老床位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加速向城市流动,农村老年人向家庭以外寻求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明显增加。
--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对社会养老提出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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