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静安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静府办发[2011]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静安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做好2012年静安区元旦春节
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民生保障,把帮困送温暖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的要求,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区困难群众的生活,现就本区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帮困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体现党的宗旨、为民解困的好事、实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人民群众“三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的需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要以“送温暖、惠民生、促和谐”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时间节点,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得实惠、党员干部受教育、社会各界创和谐,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为民意识,确保帮困送温暖措施有效实施
2012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少重复、不遗漏”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为失(无)业人员、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医疗帮困、教育帮困、助残、助老等方面的帮困服务,及时落实好各项节日帮困送温暖政策。
(一)以民政部门为主,落实社区困难群众的帮困措施。
1、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
元旦春节期间,对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含重残无业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和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殊救济对象),给予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每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