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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静府办发〔201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2012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2年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号)和上海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2012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735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的目标量为5393人份,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的目标量为1957人份。在本区缴纳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确保血源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创新驱动,攻坚克难,保证血液供需动态平衡和安全。

  无偿献血工作是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克服和化解遇到的挑战与困难,切实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

  各有关部门应当重视本市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人增多)以及郊区新建三级医院“5+3+1”工程的相继完工等形势下所带来的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长因素,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参与无偿献血,保证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政府主导,各方联动,优化无偿献血的工作机制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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