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安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九年六月六日 静府办发[2009]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订《静安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静安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静安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统称“三项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行业(系统)、本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治理重大隐患,并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60周年和“迎世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静安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律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