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10年静安区血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九日 静府办发[2010]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关于2010年静安区血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2010年静安区血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0年本区的血液管理工作,确保临床安全用血需要和世博会期间的血液应急保障,根据卫生部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达到95%”的目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09〕59号)和上海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2010年本区血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指标
2010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715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目标量为5193人份,献血屋和流动献血车的目标量为1957人份。在本区缴纳养老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提高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应急血液保障能力,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确保献血和用血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规律,强化血液保障体系。
血液管理工作关系到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各有关部门要在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中,切实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血液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和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把握无偿献血工作的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工作的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自愿无偿献血宣传,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参加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提高本区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应急血液保障能力建设;共同完善本区的血液管理体系,确保各项血液管理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