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以进一步健全审计公开制度,优化审计公开形式,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为重点,以公开促整改,依法渐进地推进审计公开。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完善审计整改报告、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告等制度。与预算、专项资金公开同步做好社会公共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开。逐步公开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区审计局)
(三)探索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遵循“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逐步增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度。(区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主动公开年度政府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主动公开年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公开项目名称、类别、投资金额和效益预测等信息,探索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依法及时公开各类规划,做好专项规划公开工作。(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有关部门)
(五)继续加强政策公开及解读服务。以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政策公开为重点,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民意。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执行的反馈信息收集,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区各有关部门)
(六)做好世博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做好与世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类、应急服务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8个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开放。(区各有关部门)
(七)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指导性意见,推动本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职责、执法事项及执法程序等调整或变更情况。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积极稳妥探索相关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区府办、区府法制办、区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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