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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本区开展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开展2010年静安区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不断提升高层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平安世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组织实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依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作出处理,积极指导和协调本部门落实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积极发挥联合执法、隐患抄告等制度优势,第一时间内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形成综合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机制,建立长效。针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动态性、易反复的情况,各部门要注重实效、立足长远、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通过推进本次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标准化管理、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灭火应急救援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资金落实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向“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报表(见附件2、3)以传真形式(传真号码:52282119)报送“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1、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汇总表(略)

  3、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目前仍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明细表

  附件1:
  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

职 务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

职 务

公安静安分局

消防支队

汤大元

支队长

区规土局

李 震

局 长

区发改委

李寅

主 任

区房管局

杨志健

局 长

区建交委

高伟忠

主 任

区安监局

童建民

局 长

区财政局

陈嘉祺

局 长

区综治办

沈伟忠

主 任

区教育局

陈宇卿

局 长

区府法制办

陈筱洁

主 任

区文化局

张爱华

局 长

区新闻办

周惠珍

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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