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不断提升高层建筑使用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平安世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组织实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依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作出处理,积极指导和协调本部门落实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积极发挥联合执法、隐患抄告等制度优势,第一时间内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形成综合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机制,建立长效。针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动态性、易反复的情况,各部门要注重实效、立足长远、堵疏结合、综合治理。通过推进本次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标准化管理、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灭火应急救援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资金落实等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及时向“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本部门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工作报表(见附件2、3)以传真形式(传真号码:52282119)报送“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1、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工作汇总表(略)
3、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目前仍存在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明细表
附件1:
2010年静安区平安建设“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实事项目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分管领导
| 职 务
|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分管领导
| 职 务
|
公安静安分局
消防支队
| 汤大元
| 支队长
| 区规土局
| 李 震
| 局 长
|
区发改委
| 李寅
| 主 任
| 区房管局
| 杨志健
| 局 长
|
区建交委
| 高伟忠
| 主 任
| 区安监局
| 童建民
| 局 长
|
区财政局
| 陈嘉祺
| 局 长
| 区综治办
| 沈伟忠
| 主 任
|
区教育局
| 陈宇卿
| 局 长
| 区府法制办
| 陈筱洁
| 主 任
|
区文化局
| 张爱华
| 局 长
| 区新闻办
| 周惠珍
| 主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