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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静安分局《关于加强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静安分局《关于加强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静府办发〔2010〕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公安静安分局《关于加强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加强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年终岁末将至,市、区有关单位为迎接新年,将举办多种类型的庆祝活动。为进一步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现对下阶段加强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区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大型活动,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和报备。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除了各大宾馆在平安夜将举办多种类型的庆祝活动以外,区相关商业部门也将举行多场商业促销活动,该类活动虽不属大型活动的申报范围,但一旦现场人流过多、秩序失控,极易引发严重后果。为此,除大型活动必须按照程序审批外,各相关商业部门和主管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群众性活动的数量,无法取消或更改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组织开展大型活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全区各单位对年终的各项活动的安全措施要进行严格检查,对有隐患的立即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停办,公安静安分局将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是技防设施、图像监控设备、应急疏散通道、临时搭建物和灭火器材设备等,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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