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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完善静安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3、完善居委会需求发现和志愿互助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积极配合街道开展社区服务项目的实施。定期举行居民委员会会议、居民座谈会,研究本居民区的社区服务需求,通过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民主自治方式,搭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诉求反馈平台,逐步建立街道-居委会-楼组-居民上下贯通、互相联动的社区服务需求发现机制。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选择、制定、开展及评估,促进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优化社区服务项目内容

  各街道要依托社区生活服务中心,重点围绕社区福利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专业机构服务以及社区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等内容,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内涵。

  1、加强社区福利性服务。大力加强居家养老分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家庭护理服务社、助老服务社、慈善超市、慈善捐赠服务站、阳光之家、残疾人康复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点、计划生育服务点、体质健康检测中心等服务站点的建设和管理,为困难对象提供基本保障服务。

  2、加强便民利民生活服务。有序规范家政服务、家教、中小学寒暑晚托、理发、缝纫、花卉养护、代收公用事业费、殡葬、家庭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代购、送餐、洗衣等服务项目管理,为居民群众提供家庭需求服务。

  3、加强社会专业机构服务。稳步推进专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戒毒工作站、矫正社工站、青少年社工站、法律援助服务点、人民调解工作室、心理咨询室、家庭文明指导中心、青年活动中心、志愿者管理站、白领驿家等机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居民群众提供个性化服务。

  4、加强社区志愿互助服务。指导志愿组织和志愿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优抚、助残、为老、再就业等服务,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倡导社区居民和成员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不断创新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方式和内容。按照社区所需、群众所求、单位所能的原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分担风险、社区参与管理的办法,向居民有序开放社区内学校、剧场、体育场馆、文化图书馆、科普场馆等可共享的公共设施,为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者提供实践基地,为居民群众提供精神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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