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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制度》的通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可参照本工作制度制定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4:
  和布克赛尔县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使党代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一、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自治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情况反映和通报是指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

  三、情况反映和通报对象是全县党代表或自治县各级党组织。

  四、情况反映和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县党代会有关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

  2、全县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3、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6、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五、情况反映和情况通报的形式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六、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5:
  和布克赛尔县党代表建议、批评和提案办理制度

  党代表建议、批评和提案是代表议事议政、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为了做好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提案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议、批评和提案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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