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一是坚持做好《党员先锋手机报》及手机短信的定期发送,及时收集整理县委关于党建及组织工作重要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按时发送到全体党员,确保能准确及时掌握党建及组织工作动态。二是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及下属党组织要采取以会带训等方式,利用机关党团学习及各类公开栏,积极开展日常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县委及组织部门印发的重要文件,阶段工作通报,在“党员先锋”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组织部门要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卡片等形式,做好党建及组织工作动态宣传以及组织系统和谐部门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的做法和成绩的宣传。
3、开展“五个一”活动。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一次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一次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活动、组织一次党史及组工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一次百名“党员先锋”集中表彰活动、举办一次“我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报告会、通过“五个一”活动,在服务群众中开展宣传,在宣传典型中塑造形象,让群众满意。
(二)“开门评议”,提升组织工作群众参与率(4月20日--6月30日)
1、召开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专题座谈会。组织部门邀请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党政正职、“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广泛征求各行业部门、各界群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的意见建议,掌握民意,了解民情,明确提升满意度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开展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测评活动。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紧紧围绕干部、人才、基层组织建设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内容,在一线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测评活动。测评范围覆盖所属机构、服务对象。其中所属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服务对象覆盖率不低于60%。测评结束后,要及时汇总测评结果,认真分析研究,准确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基础。同时,要将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项目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备案。
3、开展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心服务群众是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根本。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要根据组织部门提供的样表,结合所属部门、行业主要特点,制定民意测评表,结合半年工作督查,重点在服务对象中,对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民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结果。对群众满意率低的,要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备案。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工委)要高度重视“民调”工作,真正把“民调”做为掌握民情民意的重要途径,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工作。因组织不得力或发现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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