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2011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静府办发〔2011〕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卫生局《关于2011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2011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1年本区的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安全用血需要,根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45号)和上海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指标
2011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总量为715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目标量为5193人份,献血屋和流动采血车的目标量为1957人份。在本区缴纳养老金的企事业等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公民参加无偿献血,进一步推进自愿无偿献血,确保血源和临床用血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二五”期间本区有关血液工作规划,强化血液保障体系建设。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是“十二五”期间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和完善“十二五”期间有关血液工作规划,力争开局良好,为今后五年切实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探索创新无偿献血的工作方式,从强化血液保障体系建设、整合资源和增加投入等方面,积极推进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比例,优化无偿献血模式,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广泛动员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参加无偿献血,保证血液供需动态平衡和安全。
(二)有力推进和优化“以政府为主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