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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上海市静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两法衔接”,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静安分局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和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有组织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要集中优势警力,稳、准、快的打击犯罪头目和骨干分子,深挖犯罪窝点。对跨区域的严重犯罪案件,要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开展联合行动,彻底摧毁生产、储运、销售犯罪网络。

  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各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情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公安静安分局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共同研究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侦审起诉工作顺利进行。

  区检察院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

  区司法局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查机关履行查审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加强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督促检查

  各部门要对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涉密计算机和直接面向社会公众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严格杜绝私自改装盗版软件的行为,要坚决杜绝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

  区信息委、区府机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使用软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确保各机关单位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区财政局对需要采购的计算机正版软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六)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区委宣传部和各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本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宣扬诚信企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静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承担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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