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量技监局、区信息委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二)加强市场巡查和市场监管
工商静安分局要以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遏制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加大重点区域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的监督和检查。
区文化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化娱乐等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有证照场所经营,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
区知识产权局要以区域内高新技术产品、食品、药品、工业设计产品为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商务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防止输非出口侵权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积极协调做好电视、电话、网络购物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企业配送商品管理,做好对展会、中华老字号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工作,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了解涉外出口企业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做好维权工作;建立执法部门间的协商、会商和沟通、举报、投诉等机制;全面掌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整治成果等信息,对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探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方法。
区物价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电视、电话、网络购物等价格欺诈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食药监静安分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医药零售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检查督促,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区信息委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公安静安分局要针对当地突出问题和重点,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各行政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集中警力侦破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区商务委、区知识产权局、区质量技监局等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查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侵权案件,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工商静安分局、区信息委、区文化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公安静安分局等部门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