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商务委《上海市静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静府办发〔201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商务委《上海市静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办发〔2010〕49号、国办发〔2010〕50号、沪府办〔2010〕89号、沪商秩序〔2010〕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静安区情实际,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形成以企业自我保护为主体、行政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保护知识产权长效监管机制;力争使静安成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最好、打击侵权行为最有力的区域之一。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监督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结合静安区商业商务发达、国际知名品牌集聚、楼宇经济形成规模的特点,聚焦静安南京路沿线的宾馆商场、商务楼宇、旅游景点,地铁出入口、专业街等人流集中区域;建立便捷的外商投资企业协调沟通、海外企业维权、以及中华老字号品牌保护机制,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品牌调整管理,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为重点内容,以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建材装潢、香烟、药品、服装、箱包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全力净化我区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扎实开展生产领域源头治理
公安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文化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铲除盗版出版物和假冒伪劣包装产品制作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