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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静安区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静安区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静府发[201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改委《静安区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静安区201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是实施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和本区有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战略部署,按照打造低碳商业商务实践区和实现区政府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的要求,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强化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着力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指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促进低碳生活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基础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二)主要目标和指标

  2011年节能目标:实现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2%,万元增加值能耗水平保持在全市领先地位。

  静安区2011年节能主要指标

全区及

各领域

节能目标

责任部门

节能

目标

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实现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2%,万元增加值能耗水平保持在全市领先地位

区发改委及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工业

单位产值能耗增速下降(除中央及市属工业集团外的规模以上、在地工业企业)

区商务委

商业

能耗总量增幅下降(除市属商业集团外的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企业)

区商务委

旅游饭店业

单位营业收入能耗有所下降(除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外的其他旅游饭店)

区旅游局

公共机构

教育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有所下降(除市属外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

区教育局

卫生

单位医疗业务量能耗有所下降(除部属、市属外的区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

区卫生局

机关

能耗总量有所下降(区级机关、街道)

区府机管局及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其他公共机构

能耗总量有所下降(区级公共机构)

区文化局、

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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