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
2、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综治办等
3、推进步骤:
根据市消防局分类制定的社会单位、居民住宅楼疏散逃生演练导则,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制定2011年疏散逃生演练计划,牵头组织发动学校、市区两级消防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居委会、物业公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综治办等部门支持配合。
居民住宅:4月底前,各街道分类完成本辖区多层住宅、高层建筑、商住楼、老式居民楼的试点疏散逃生演练;5月起,每月组织完成15%的居民住宅楼疏散逃生演练。
区属学校:4月底前,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学校(包括寄宿制)特点,分类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试点;5月起全面启动,年内每幢学生楼必须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必须开展二课时消防知识教育课。
社会单位:除市区两级消防重点单位以外,属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派出所督促按照“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的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试点,5月起每月完成15%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演练任务。
4、经费保障: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工作中涉及的经费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向全区十万三千余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1、牵头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步骤:
(1)4月底前,由市消防局负责《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编写;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市民政局牵头《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参照世博大礼包发放形式进行发放。
(2)5月起,依托各街道、居委会将《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发放到全区十万三千余户居民家庭。
3、经费保障:
《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每本约5元,总计约65万元,由区财政承担。
(六)利用静安有线电视台、静安时报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牵头单位: 区新闻办、区公安消防支队
2、推进步骤:
(1)由区新闻办确定本区静安有线电视台、静安时报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频次。区新闻办、区公安消防支队、静安有线电视台、静安时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根据区域特点、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播放消防安全宣传节目、消防公益广告,刊登预防火灾事故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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