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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消防支队《2011年静安区政府1号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1、牵头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

  2、配合单位:区市政配套局

  3、推进步骤:

  (1)由区公安消防支队开展全区728只市政消火栓日常检查,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网格化管理,自3月份起每个月维护保养20%,每半年对全区所有市政消火栓至少进行1次日常保养,遇重大活动视情增加保养频次。

  (2)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市政消火栓故障信息收集,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加以维修,每半年进行1次情况汇总。

  (3)区公安消防支队开展缺水区域调研和信息收集工作,4月份形成整治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在缺水区域增设相应的消防设施。

  4、经费保障:

  (1)每只消火栓维护保养费用为80元,总计58240元。

  (2)经调研全区现需增设市政消火栓四只(延安西路华山路口、延安中路常德路口、富民路170号、康定路1280号),总计增设费用约30万元。

  (三)对全区高层居民住宅楼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测维修

  1、牵头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

  2、配合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置业集团及各物业公司

  3、推进步骤:

  (1)4月底前,由房管部门对全区高层居民住宅进行全面排摸,提供高层住宅楼数量及消防设施基本情况。

  (2)5月起,由区公安消防支队召集相关单位部署实事项目相关内容,并由区公安消防支队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实施检测。

  (3)5月,由区公安消防支队选取5栋高层居民楼作探索性启动,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作试点。

  (3)6月起,相关部门及街道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以每月15%的数量完成各街道高层住宅楼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保任务。

  4、经费保障:

  高层居民住宅楼消防设施专项检测,原则上经费由大楼物业管理单位按照《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细则规定支出,每栋高层居民住宅消防设施检测及简单维保费用预计约5万元,全区200余幢高层居民住宅总计约1000万元。若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大楼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且物业单位因维修基金不足或无维修基金等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维修资金的,由相关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消防、房管部门、所属街道等相关部门协调,确实一时无法解决的,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向区政府申报垫资。

  (四)组织全区各单位、学校、小区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或演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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