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深化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规定,深化教育收费公示。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价格虚高问题。
7、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各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本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做到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8、深化规范物业管理监管工作。加强对《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物业管理体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不高、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解决情况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同时,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坚决纠正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继续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相关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今年要重点对环保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司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房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卫生部门(医疗行业)等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公安(含交警)、规土、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给予重点关注。
民主评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落实“两高一少”要求,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被评部门和行业履行职责、行政(办事)效率、政务(事务)公开、规范收费(罚款)、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情况,深入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部门和行业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要求实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