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3、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运营、退出的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各个环节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加强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或空置的行为;同时,简化管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4、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着力推动建立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环节监管责任的落实。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并推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
5、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
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管理和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患者候诊时间长、就医多次排队、多次付费等问题。完善医德档案考评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诚信体系的建立,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