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静安区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
岗位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和日常运行经费核定标准
一、84个以直管公房为主,实施物业一体化管理的小区
(一)保安及停车管理岗位
1、人员配备标准
小区居民户数在50户以上(含50户)的,根据小区出入口数量相应设置门岗,每个门岗安排4-5个保安。
2、人员成本支出
每人每月成本支出1910元。
(二)保洁岗位
1、人员配备标准
根据房屋类型和小区面积设置保洁人员。
(1) 小区房屋类型主要为旧里、新里或无内花园住宅的,每7200平方米配置1名保洁员。
(2) 小区房屋类型主要为新工房、公寓或有内花园住宅的,每6000平方米配置1名保洁员。
(3) 面积不足的,保洁费用按单人成本支出减半计算。
2、人员成本支出
每人每月成本支出1810元。
(三)经理助理岗位
1、人员配备标准
小区居民户数在1000户以上(含1000户)的,设置2名经理助理,1000户以下一般设置1名经理助理。
2、工资待遇
每人月工资2754元(含四金)。
(四)办公经费
每个物业管理处(站点)办公经费700元/月,每个门岗管理费用350元/月。
(五)管理成本及政府补贴
管理成本由保安岗位、保洁岗位、经理助理岗位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构成,政府补贴部分应为管理成本扣除居民所缴服务费。
上述补贴资金按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指数相应调整。
二、55个以系统房为主,实施达标补贴的小区
系统房小区按照实现保安、保洁、报修、保绿和停车管理“四保一管”基本物业服务的要求,原则采用“3+1”补贴模式,即每月每平方米补贴0.3元,奖励0.1元。部分小区原有基础条件较差的、管理服务缺位缺失的,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后按实际管理成本核算。
上述补贴资金按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指数相应调整。
附件4:
静安区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
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静安区旧住宅小区物业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考核制度的规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每半年对实施物业一体化管理的小区进行管理(服务)质量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为进一步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